編者按:今年1月1日,《北京市國際交往語言環境建設條例》正式施行,為全市依法推進國際交往語言環境建設提供了有力依據。全市各區、各行業主管部門嚴格按照《條例》要求,有序推進落實,取得積極成效。
為迎接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北京外事”特推出“實施《北京市國際交往語言環境建設條例》”專題,集中展示北京國際交往語言環境建設工作進展和成效,服務北京推進國際交往中心功能建設。
市政務服務局各級政務服務中心按照“結合實際、根據需要、準確規范、簡約適用”的原則,大力加強國際交往語言環境建設,打造優良國際化營商環境。
一是設置外語辦事窗口。結合總服務臺或“愛心窗口”建設,增加外語咨詢和辦理功能,為有需求的企業、群眾、外籍人士提供“一窗”辦理。
二是增設外語標識。在門前設置中英文雙語門楣或標識牌,中心入口或顯著位置設置雙語樓內示意圖,總服務臺和辦事窗口設置雙語標牌、衛生間設置雙語提示等。
三是配備外語服務人員。在有實際需求并具備條件的政務服務中心配備外語服務人員、組建區級政務服務中心外語導辦團隊。在外籍人士相對集中、外語需求相對較大的區域,提供多語種志愿者服務。
四是配置外語服務設備。在重要信息提示處使用中英文雙語語音播報、電子顯示屏等設施,多種方式滿足外語交流需求。
截至目前,市、區、鎮街三級435個政務服務中心共設立369個外語辦事窗口、設置7700個外語標識標牌、配備349名外語服務人員、配置255個外語服務交流設施,組建50支外語導辦團隊,可以提供英語、法語、西班牙語等多語種服務。迄今累計提供外語幫辦服務5萬多人次,服務企業近1.5萬家,有效提升了政務服務中心國際化服務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