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2023年度單位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十一、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二、政府采購情況表
十三、政府購買服務決算公開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單位決算說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度單位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23年度單位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1。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單位決算說明
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機構設置、職責
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國際交流中心經北京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批準設立,內設部門6個,分別為辦公室、黨建人事部、禮賓接待部、對外聯絡部、大型活動部、認證部。
主要職責:
承擔本市高級別代表團因公出訪來訪以及市政府外辦推進北京國際交往中心功能建設相關任務的服務保障工作;
代辦外交部交辦的外籍人員領事認證事項。
(二)人員構成情況
行政編制0人,實有人數0人;事業編制30人,實有人數30人。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3年度收、支總計1387.87萬元,比上年增加184.91萬元,增長15.37 %。
(一)收入決算說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計1305.83萬元,比上年增加102.87萬元,增長8.55%。
1.財政撥款收入1305.83萬元,占收入合計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305.83萬元,占收入合計的100%;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占收入合計的0%;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占收入合計的0%;
2.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占收入合計的0%;
3.事業收入0萬元,占收入合計的0%;
4.經營收入0萬元,占收入合計的0%;
5.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占收入合計的0%;
6.其他收入0萬元,占收入合計的0%。
圖1:收入決算
(二)支出決算說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計1223.14萬元,比上年增加121.32萬元,增長11.01%,其中:基本支出1223.14萬元,占支出合計的100%;項目支出0萬元,占支出合計的0%;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占支出合計的0%;經營支出0萬元,占支出合計的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占支出合計的0%。
圖2:基本支出情況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3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1387.87萬元,比上年增加184.99萬元,增長15.38%。主要原因:落實國家有關工資政策,正常增資導致基本經費增加。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3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223.14萬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類):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029.17萬元,占本年財政撥款支出84.1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22.23萬元,占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0%;衛生健康支出71.45萬元,占本年財政撥款支出5.84%;教育支出0.29萬元,占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02%。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2023年度決算1029.17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減少113.72萬元,下降9.95%。其中:
“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2023年度決算1029.17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減少113.72萬元,下降9.95%。主要原因:落實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相關規定,減少一般公共服務開支。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2023年度決算122.23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減少39.27萬元,下降24.32%。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2023年度決算122.23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減少19.27萬元,下降13.62%。主要原因:根據在職人員變動情況,減少養老保險繳費及職業年金繳費。
“撫恤”(款)2023年度決算0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減少20萬元,減少100%。主要原因:根據實際情況,未發生撫恤費支出。
3、“衛生健康支出”(類)2023年度決算71.45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減少36.6萬元,下降33.87%。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2023年度決算71.45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減少36.6萬元,下降33.87%。主要原因:根據在職人員變動情況調整醫療保險繳費。
4、“教育支出”(類)2023年度決算0.29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減少0.19萬元,下降38.95%。其中:“培訓費”(款)2023年度決算0.29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減少0.19萬元,下降38.95%,主要原因: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壓減培訓費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七、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1223.14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單位所屬1個事業單位。2023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12.36萬元,比2023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16.54萬元減少4.18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3年度決算數0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數0萬元增加(減少)0萬元。
2.公務接待費。2023年度決算數0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數0.29萬元減少0.29萬元。主要原因:2023年度未發生公務接待事項。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2023年度決算數12.36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數16.25萬元減少3.89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3年度決算數0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數0萬元增加(減少)0萬元。2023年度購置(更新)0輛,車均購置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023年度決算數12.36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數16.25萬元減少3.89萬元,主要原因:落實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相關規定,減少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開支。2023年度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0.9萬元,公務用車維修1.82萬元,公務用車保險1.4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8.24萬元。2023年度公務用車保有量7輛,車均運行維護費1.77萬元。
二、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三、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2023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7.46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1.5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5.96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4.11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55.09%,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
四、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2023年度新購置車輛0臺,共計0萬元;新購置單位價值100萬元(含)以上的設備0臺(套),共計0萬元。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國際交流中心共有車輛7臺,共計117.5萬元;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0臺(套),共計0萬元。
五、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說明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六、專業名詞解釋
1.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2.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3.“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4.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5.政府采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是規范財政支出管理和強化預算約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于自身職責范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采購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并根據服務數量和質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7.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事業運行(項):反映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后勤服務中心、醫務室等附屬事業單位。
第四部分 2023年度單位績效評價情況